2009年7月11日~2009年7月31日
創意提案
創意概念 60% + 內容詳細度 20% + 最佳人氣 20%,內容需包含創意玩法、經費安排等。
參與步驟:
回應推薦
熱烈回應也有機會拿大獎。
參與步驟:
我要串聯
Blog宣傳「99 元創意玩高雄」活動即有機會得大獎。
參與步驟:
- 只要在活動期間,將 哈高雄 99 元創意玩高雄串連貼紙 貼於自己的部落格,並在「哈高雄 99 元創意玩高雄貼紙串聯活動」回應留下姓名、電子郵件地址及部落格連結,就能獲得「串聯獎」抽獎機會!

| 金有創意獎 | SONY DSC W230 一台 | 1名 |
|---|---|---|
| 銀有創意獎 | 高雄飯店住宿券 | 1名 |
| 銅有創意獎 | 高捷儲值卡1000元 | 1名 |
| 最佳人氣獎 | 高雄遊港券150元+高捷儲值卡100元 | 3名 |
| 眼光準確獎 | Bell Howell 鑰匙圈LOMO相機 | 3名 |
| 幸運加油團獎 | 影札 電影筆記書 | 5名 |
| 串聯獎 | 夢時代摩天輪搭乘券 | 5名 |
得獎名單將於8月10日(一)公布於 哈高雄網站,並同時以EMAIL方式通知得獎者
- 1.主辦單位將於中獎公佈後45天內統一以掛號或宅配寄出贈品。
- 2.以上抽獎方式,除創意提案獎由高雄市政府新聞處抽出外,其餘獎項由電腦公平隨機選出。
- 3.得獎公布後三日內,主辦單位將透過得獎者會員帳號登錄之電子郵件地址聯繫領獎事宜。得獎者需於收到電子郵件三日內回
覆領獎資料。逾期回覆視同放棄資格,不予補發。 - 4.參加內容需為原創,並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,違反者一經檢舉查證屬實,取消其參與競賽及獲獎資格,且參賽者需
負相關法律責任。 - 5.參賽作品若含色情、暴力、涉及人身攻擊、違反社會風俗、非善意參與、宗教議題或政治議題等內容,主辦單位將除其參賽
或得獎資格。 - 6.參加者作品如獲入選者,同意主辦單位基於宣傳等需要,運用參加者之創作內容,並配合提供相關圖片與資料。
- 7.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之個人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將取消得獎資格。
- 8.所得獎項以最後寄出實物為準,主辦單位保留更換等值贈品的權利,獎項不得轉換、轉讓或折換現金。
- 9.主辦單位保留修改、改變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,並於活動討論版中公告。
- 10.參賽者應尊重評選之決議,除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活動相關規定,不得有異議。
- 11.活動獎項之寄送地址僅限台灣、金門、澎湖、馬祖地區。
- 12.中獎金額超過新台幣20,000元者(含),依稅法規定須代扣10% 所得稅,中獎者為外籍人士,本公司依稅法規定不論金額大
小皆須代扣20% 所得稅,以上皆以現金繳納,中獎金額超過1,000元但未達20,000元者(含),依財政部所得稅法第八十九
條第三項規定,該贈品金額將必須向國稅局列單申報,主辦單位將以e-mail通知,並附上機會中獎單給予得獎者簽名,
自公告中獎日時起二十日內未將機會中獎單回傳主辦單位者(中獎金額超過20,000者需連同匯款單一併回傳),視為放
棄,不得再向主辦單位主張任何權利。 - 13.其他未盡事宜,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辦理。
- 14.參加者上傳之文章入選「99 元創意玩高雄」,其原始檔案之著作人格權及財產權屬入選者〈著作人〉,惟入選者〈著作
人〉應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基於辦理出版、展覽、宣傳、推廣等相關業務或活動目的而發行、重製、公開展示、編輯、利用
或散布之使用權利。 - 15.嚴禁參加者一稿多投,如有違反,經查證屬實者,一律刪除資料,取消抽獎、得獎資格,並追回所有獎項,獎位得不予遞補。









